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稳步推进。
一、维护社会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放在第一位,履职尽责建设平安晋源、法治晋源。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批捕35件118人,提起公诉31件127人,做到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案件审结率达100%。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坚持“是黑恶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也不凑数”的原则,对涉黑恶案件不批捕10人,不起诉3人,改变定性9件30人,纠正漏诉1人,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61人,依法批准逮捕2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31人,提起公诉454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5人,同比下降0.9%;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6人,下降36.6%,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涉众型犯罪43人,上升34.4%,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惩治腐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11人,上升57.1%。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和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相结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4件31人,移送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线索2件。开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绿色通道”,深入辖区多家民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他们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对困扰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在异地250余万元的民事纠纷,提出有效的诉讼解决方案,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为企业解忧帮困。
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做深检察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推进严格依法行政。
(一)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不批准逮捕81人,同比上升10.1%,不起诉65人,同比上升3.4%。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共赢”,成立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前移监督关口,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29件,监督立案6件,纠正漏罪、漏犯5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73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不当26件、社区矫正监管不当71件,注重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二)完善监督机制,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区法院建立《365bet日博娱乐_365视频游戏世界_bet28365365体育在线检察院参与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意见》,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7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3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其中提请抗诉的肖某房屋征收补偿款案,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市中院裁定再审,成为2019年全市唯一的行政诉讼抗诉案。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5件,为13名劳动者追回总计25万余元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凝聚共识,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区“两办”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开展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环境。保卫蓝天碧水净土,针对辖区河道、扬尘污染发出检察建议29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河道17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6.55万吨,苫盖绿化2.1万平米,拆除违法建筑5500平米。守护我区历史文化古迹,制定《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发现的文物保护不当及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使“石庄头石窟”等重点文物得到妥善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汪某某生产销售假冒“莲花味精”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我院提出的支付217万元民事赔偿金、在媒体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使违法经营者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承担应有的民事侵权责任。
三、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检察品质
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积极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旨在依法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程序上从简和实体上从宽,实现及时惩罚犯罪,提升诉讼质效。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通过值班律师派驻、提前委托社会调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等工作机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3.2%,量刑建议采纳率99%,一审服判率90.4%,均在全市领先。围绕“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原则,探索“轮值公诉人”制度,对5起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类案件由同一公诉人集中出庭,案件从审查起诉到做出判决,期限缩短至20天以内。2019年12月,我院就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二)有效降低“案-件比”评价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以人民视角衡量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案”指实体上的案件,基数为1,“件”指这1案在诉讼中所经历的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查、上诉等程序数量,“案-件比”越高,说明办案时间越长,办案的社会效果不佳。我院采取强化侦检对接、减少补侦次数,增强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等措施,2019年6月起我院“案-件比”从1:1.8 降至1:1.2,降幅为全市最高,人均办案期限较过去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减少了群众诉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落实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传递司法温度。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对受理的50件来信来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结果或过程回复”。不止步于程序结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耐心释疑解惑,对进入受理程序的注重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通过主动带案下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共对20名刑事被害人办理了13.3万元的司法救助,其中5人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和未成年人,使因案致贫的家庭享受到司法暖阳。
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树立检察品牌
作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集中管辖院,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为全市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提供新思路、新模式。
(一)提供专业化“特殊综合”保护。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97人,起诉103人,同比上升67.2%和47.1%。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批捕90人,起诉144人,下降23.7%和24.6%;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4人,上升33.3%。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特别是性侵案件被害人的保护,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47件,积极引导侦查,开展“一站式”询问调查、检验鉴定,防止反复询问对未成年人心理上造成“二次伤害”。开展多元化救助,解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生活实际问题,如办理岳某虐待案中,支持起诉撤销岳某监护人资格,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连同教育局解决他们的入学问题。
(二)开展特色化“法治宣讲”活动。创新宣讲模式,我院干警根据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法治情景剧《法,就在我们身边》,以故事诠释法律,将警示融于情景,随省市区院检察长,进入孝义中学、太原五中、区实验中学等多所学校,为广大中学生呈现了一堂生动难忘的法治课。依托“静芳工作室”微信平台,录制法治微课堂4期,开通在线心理测评和在线咨询服务平台,提供“共性+个性”式司法服务。联合公安晋源分局、区教育局选派36名检察和公安干警,为全区45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深入校园发放宣传手册2600份,组织法治讲座26次,3700名师生受到法治的洗礼。
(三)构建社会化“共建共治”格局。不简单就案办案,通过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发出检察建议27份。在办理山西省某职业学校学生聚众斗殴案中,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的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学校门卫和学生宿舍楼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由院党组带队赴涉案学校开展座谈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公安晋源分局会签《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校园共建”实施方案》,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探索精准化“临界预防”模式。以“集体帮教+亲职教育”开启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新模式,对10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集体帮教,通过座谈、游戏、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完成8期以“我的情绪我做主”“家庭结构与家庭边界”等为主题的帮教课程,有效阻断“问题少年”向犯罪发展。联合社会力量,搭建“未成年人在线帮教应用平台”,为54名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配备专属法治老师,实现网络动态帮教。该帮教案例荣获“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使我院成为山西省检察机关首次获得此项殊荣的检察院。
五、聚焦履职能力建设,锤炼检察队伍
立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定位,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一)践行初心使命,激发检察队伍政治“向心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举办以“追寻先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主题党日、道德讲堂6次,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升级党建教育基地,以标准化党建工作推动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2019年8月,我院宋静芳同志被评选为太原市时代新人并担任二青会火炬手,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忠诚敬业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业务建设,增强检察队伍履职“战斗力”。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组建第一至第四检察部,内设机构与司改前相比减少54%,部门更精简,职能更明确;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数量占全院的 39.4%,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2期126人次,开展各类竞赛3次,举办检察官讲坛3期,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通报6期,以业务交流和数据质量通报倒逼专业化素质不断提升。
(三)坚持从严治检,提高检察队伍廉政“免疫力”。立足教育抓预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13次,廉政谈话24次。强化监督抓机制,认真落实防止插手过问案件的“三个规定”登记报告制度,充分利用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当事人回访等手段,实现办案活动全程留痕、重要节点全部监督、违规操作全面预警。正风肃纪抓问责,加大检务督察和监督执纪力度,全年干警无一例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队伍司法“公信力”。注重新媒体宣传,“晋源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检察动态、政策法规等原创信息156条,原创率88%,累计关注人数和阅读量在全市领先。以公开促公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176份、程序性信息358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8件,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主动接受监督,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1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3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7件建议,精心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市委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总体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建设过硬队伍,为我区创新转型先行区、文旅融合示范区、生态宜居标杆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第一,强化责任,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做到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严防疫情带来的社会风险。围绕我区“三带六园”建设,依法惩治阻碍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办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案件,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二,围绕主业,确保法律监督实效。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加大对选择性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让刑事检察更优更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围绕虚假诉讼、非诉执行监督等重点工作,注重实体违法监督、扩大典型案例宣传,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回应人民群众在人身安全、网络平台等领域的新需求,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改革创新,提升未检工作水准。用心用情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双向保护和综合治理,既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也坚持标本兼治,维护好校园安全,创建良好社会环境。推进法治进校园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内容载体,进一步把静态单一的普法宣传变为动态生动的法治教育。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健全以专门学校、专业帮教等为内容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第四,固本强基,培育事业发展人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检察工匠”和“法治大家”培养为目标,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构建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育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纪律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